来源:中国证券网 时间:2011-03-29 08:59:55
为更好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2011年度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
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措施,着力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完成上述目标。要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如发现页面出现错误或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同时如您有好的建议也请告诉我们。
邮箱:services@scfund.com.cn
版权所有: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Soochow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All Right Reserved
客服电话:400-821-0588 客服邮箱:services@scfund.com.cn 投诉、反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21-50509888转投诉专线 邮箱:tousu@scfund.com.cn
公司声明: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仅供参考,如有与本公司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不符,以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为准。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网站已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