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码遏制高房价 地区第三套房可停贷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2010-04-19 09:57:15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放贷
□税务部门要对定价过高、价格涨幅过快的房地产项目重点清算和稽查土地增值税
□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开发和经营
□对土地闲置及炒地房企,银行不得发放新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国家遏制高房价的政策措施持续加码。
根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这是继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采取更有力政策措施遏制高房价、15日公布提高第二套房贷首付、利率等部分政策后,推出的更为严厉的措施。
通知要求,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通知明确,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价格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通知要求各地,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套房贷政策接踵而至 楼市投资或“偃旗息鼓”
此次国家调控房价所打的“组合拳”比想像得要猛烈许多。继二套房贷新政出台后,国务院又在上周六推出三套房贷新政,并首次提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问责制。
银行应会即刻落实
从“三套房”新政来看,国务院通知提出,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此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政府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很明显政府对楼市正展开一轮更为细化和严厉的调控,新政接踵而至,且都具备一定的针对性,甚至把地方责任和异地购房都考虑在内,直指投资投机和高房价。”美联物业上海区总经理李志仁表示。此前,银行方面已经有所反馈,如工行已经开始正式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农行、中行、建行等也表示目前正研究实施细则。美联物业交易管理部主任张佳露还透露,各大银行可能会在未来1周左右的时间内立即落实此次的一系列房贷新政,所以预计政策对楼市的影响也会很快显现。
买方有喜有忧
“货币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往往更为直接,预计此次的房贷新政可抑制全国楼市10%至15%的需求,大城市这个比例会更高,而小城市可能低些。”中国指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瑜直言。
北京链家地产等中介机构反映,近日旗下一些门店的签约量反而明显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已经下定的买家想赶在4月20日新政实施前签下房屋买卖合同,以此规避首付增加、利率提高的风险。
还有一些有购房计划的意向购房者则显得很高兴。在这些人看来,国家终于出台更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措施,且力度颇大,如果未来成交受到打击,那么房价的调整空间也可能被打开。
房价变化1个月见分晓
业内还在担心新政所导致的后果会对房地产行业构成影响,不过目前还不明显。
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此次的新政肯定会使成交量下滑,但量跌不一定还能带动价格下调,因为和以往的调控一样,大部分开发商会尽力持盘观望,以供应量萎缩来“挺”调控被消化后的房价。不过有上海开发商向记者表示,基于调控施压,现在开发商不敢也不会捂盘,但是销售策略会如何调整,也需先对新政效果进行观察,资金压力大的自然降价可能性也大。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认为,住房成交量会迅速降下来,而未来房价拐点有多远,住房价格到底如何变化,相信未来1个月就可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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