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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部门宣布明年汽车购置税政策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2009-12-23 10:16:35

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本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对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分析师认为,7.5%的税率虽然比去年以来的5%的税率有所提高,但政策变化不会改变乘用车需求稳健增长的趋势。
  事实上,国务院早在本月9日即已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而去年以来,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享受减半即5%的优惠税率。
  湘财证券近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此次汽车购置税率之所以出现调整,一方面是因为今年的汽车销量,不仅大幅超越了汽车产业规划中制定的“2009年汽车产销量力争超过1000万辆”的目标,更是在一年的时间内完成了“三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的任务,另一方面,今年车市的火爆,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只是“锦上添花”,真正的原因在于我国二三线地区已进入汽车普及期,汽车消费具备较为强劲的刚性需求,因此,调高购置税可以适当增加财政收入,而不会对汽车消费构成大的损害。
  那么,政策具体会对汽车行业产生哪些影响呢?中信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李春波表示,直观来看,受政策变化影响,微客和中低端轿车市场短期压力较大。长安、上汽通用五菱未来需求受影响相对较大,二三线自主品牌轿车短期承压。对于中高排量乘用车企业,如一汽轿车、上海通用、上海大众等公司影响偏正面。但总体而言,政策变化不会改变乘用车需求稳健增长的趋势。
  国信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李君也表示,此次政策影响有限,原因在于2009年以来的轿车需求主导力量来自于三、四线城市购买力的大幅释放,预计2.5%的价格变动,并不会强烈抑制以及延后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因此,2010年汽车需求增长仍值得乐观,全年汽车销量预计仍将增长15-18%。
  李君同时表示,由于今年5%的购置税率优惠政策将在年底结束,因此政策调整将会引起2009年底提前消费,即部分原计划明年年初购车的消费者提前至今年12月买车,这将短期内加剧原本已较紧张的汽车库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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