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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今起平均提高2分 销售电价不作调整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时间:2008-08-20 13:29:13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作调整。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不作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各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国家规定的电价水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电煤价格政策,不得借机提高或变相提高煤炭价格;严格履行签订的订货合同,提高合同兑现率。

    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高 相关个股或受影响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随着2008年半年报的逐渐披露,火电企业上半年业绩也浮出水面。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火电企业2008年上半年几乎全线亏损,仅有少数几家盈利。分析人士指出,发改委此次调整电价,或对部分火电企业个股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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