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08-04-30 09:17:50
对此,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则,对上述两名“大小非”股东,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做出严肃处理: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即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4月30日起一个月内限制这两个账户在宏达股份上的卖出交易。
另外,对于上述两名“大小非”股东的交易行为,上交所已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查处。同时,上交所表示,将对宏达股份的交易情况严格监控,对任何异常交易行为将依据规定及时处理。
上交所希望广大投资者,特别是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投资者,能够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定,共同维护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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