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07-08-21 16:42:16
国家外汇管理局20日宣布,已批准天津滨海新区开展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初期首选香港。
这是继放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股市之后,中国内地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的又一重要举措。此前,境内居民只能通过购买QDII产品间接投资海外股市。
根据《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方案》,居民个人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及人民币购汇直接从事境外证券投资,投资规模不受《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年度不超过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限制。此外,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和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投资者应在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并委托其在香港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开立对应的证券代理账户。
外汇局称,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将有助于促进个人境外投资有序进行,积累相关风险防范和监管的经验。
“放宽个人对外投资的汇兑限制,是促进境内个人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收益的有益尝试,也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重要举措。”外汇局评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丁志杰认为,目前个人对投资海外股市存在很大需求,积极性也很高,但在促进资本流出方面效果只会慢慢显现,近期对内地股市资金面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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