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07-06-29 08:56:47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授权国务院停征或减征利息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方式,授权国务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停征或减征利息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下午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杨景宇说,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减征个人所得税,授权的方式以采取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方式为妥,这有利于立法的统一性。法律委员会据此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第十二条拟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通过的日程,此次常委会会议将于29日下午闭幕。
如发现页面出现错误或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同时如您有好的建议也请告诉我们。
邮箱:services@scfund.com.cn
版权所有: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Soochow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All Right Reserved
客服电话:400-821-0588 客服邮箱:services@scfund.com.cn 投诉、反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21-50509888转投诉专线 邮箱:tousu@scfund.com.cn
公司声明:本网站所有资讯与说明文字仅供参考,如有与本公司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不符,以相关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为准。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网站已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