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强势介入股改 酝酿后股改时代监管新政

文章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一边修正股改中的问题,一边酝酿获得流通权后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国资委渴望角色转型

  证监会发起并主导股改以来,最大的非流通股股东代表——国资委却异常低调。于无声处听惊雷,针对两批试点的问题,有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在国资委酝酿。

  8月的最后两天,国资委召集广东、上海、深圳、河北等已被确定为股改先行地区的国资委和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座谈。国资委表示,将于9月中旬出台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而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指导意见书将对股改原则、股改程序有一个明确的指示,并对股改后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管理有了初步的安排。

  而在此前一次小范围的研讨会上,国资委产权局有关人士谈及股改试点最大的问题是,投资价值不高的上市公司支付对价不高,好公司支付对价却很高,这直接导致一些非流通股股东的不满和观望情绪。

  国资委三大不满

  前两批试点可以说是表面平稳,实际上却是波澜曲折。国资委产权局有关人士这样评价股改试点。

  国资委有关人士认为,前两批股改试点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由于股改初期支付对价理论基础不足,造成很多国有非流通股股东不知该如何对价,由此造成对价搞简单对比、平均主义,这可能带来新的历史问题。

  该人士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由于对价标准的趋同,很容易造成粉丝卖了鱼翅价”(那些历史上高价发行,且价值严重高估)的上市公司支付对价不高,他们占了便宜,比如ST等级差公司;而鱼翅卖了鱼翅价”(发行及市场定价合理)的上市公司对价相对却很高,吃了很大的亏,这是不利于市场良性发展的,比如宝钢股份  600019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和长江电力  600900 行情,资料,咨询,更多)。

  一位省级国资委官员的讲话很有代表性,到底支付多少才不使国有资产流失,现在没有定论,我们只能谨慎行事,看别的地区送多少,我们也送多少。

  广州控股  就是例子,原本公司大股东希望对价位105,但后来只达到了2.8股,原因就在于当地国资委的卡壳,他们认为公司的对价水平应比照长江电力的水平。结果呢,广控的方案事后不被机构认可,即使有10亿元的增持计划,仍没有守住价格底线,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未得到充分保护。

  第二,对于非流通股股东来说,股改的结果不是股东权益减少(净资产损失),就是责任加大。

  韶钢松山  可能就是国资委认为的股东权益受损的典型。在股改前后,无论是从持股数的总量,还是从持股的市值来看,也无论是按照净资产还是按照市价判断,韶钢集团的国有资产都是减少的。

  而责任增加的典型是做出增持承诺的上市公司,比如最近的广州控股和宝钢。

  第三,对价方案偏重于送股,形式比较单一。

  虽然对价简单明了容易被流通股接受,但并不一定对市场有利。颐合财经副总裁王吉舟对此做了形象的比喻,在弱市情况下,送股给流通股有点像送冰淇淋,流通股为了不受损失,只能尽快将它处理,而这样的结果是比谁跑得快,容易造成一种投机的气氛,导致指数波动大。

  另外股改程序上有纰漏。试点中一般都是由上市公司聘请保荐人提出方案,交各方股东讨论,这是试点时期的特殊情况,实际上并不有利于非流通股股东。

  我们当时就吃了这个亏,由于保荐机构的泄密,对价底限被部分机构获得,由此造成与流通股股东沟通时被动,我们不得不又多附加了对价内容。一央企国有控股公司股改负责人谈道。